2015-12-28 19:11:1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wen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瑞安人才网
【导读】华图温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瑞安人才网发布:2015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66名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温州华图微信公众号(wzhuatu),温州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7-88121108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陆查询。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报名时取得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上述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体检资格。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市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人才网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反映并查实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招聘咨询电话:0577-65651795。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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