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8 08:58 军转干考试 //wenzhou.huatu.com/jzg/ 作者:温州华图 来源:温州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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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全市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以及专职财务会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专职消防文员:主要分监督协查员岗位、档案管理员岗位、文秘信息员岗位、消防宣传员岗位、基层督导员岗位、窗口业务受理员岗位、群防联络员岗位七个岗位。
专职消防文员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并与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签订劳动用工协议。(注:如应聘专职消防文员的家属、直系亲属从事消防有关的生产、经营业务的,不得从事防火辅助执法岗位。)
专职财务会计:主要负责单位会计账,登记记账凭证;保管单位财务印鉴;负责到支队财务核算中心结报账务;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负责编制单位经费预算和预算调整;负责票据领取、使用、保管工作,管理单位正常经费运行工作。
同时要求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
二、招聘数量、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全市拟招41名
(二)招聘岗位: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文员:27名
专职财务会计:14名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协议。
(三)招聘条件
专职消防文员:
1.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男性为主,女性征召比例不超过5%;
3.政审合格,且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测试通过达标考核;
5.优先条件:(1)应届专科、本科以上毕业生;(2)所学专业与消防工作有一定关联(如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化工、建筑、计算机、法律等)。
专职财务会计:
1、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工作细致,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具有以下条件可以优先录取:
1、具有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2、有两年以上相关财务工作的从业经验;
3、具有相关会计职称;
4、曾获得相关财务工作的奖励或荣誉
三、工作地点
经选拔录用的专职消防文员以及专职财务员统一分配到市公安消防局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分)局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步骤1:将报名表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zzdzdk@163.com。
步骤2:将所需资料邮寄至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专职队指导科:孟冯燚(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报名表、简历原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专职消防文员: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 笔试内容参考公务员考试内容。
2.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生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女考生100米、仰卧起坐等。
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专职财务会计:
考试包括面试、政审和笔试。
1. 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和政审情况,以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试对象。
2、笔试:参加3月25日浙江省消防总队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需达到卷面成绩总分60分以上。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考核将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支队司令部及政治处负责联合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逐个进行政治审查。
七、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录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温州消防网(www.wz119.org.cn)上公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具体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八、待遇
录用者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温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专职消防文员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4--4.5万元,专职财务会计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工龄情况工资保持一定幅度递增。
用人单位安排专职消防文员和专职财务会计的饮食,并统一提供工作制服。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会展路119号
邮 编:325000
联系部门: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专职队指导科
联 系 人:孟冯燚(参谋)
联系电话:0577-86509960
网 址:www.wz119.org.cn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编辑:温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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