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 08:36:50 //wen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永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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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并现场签订协议书。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确定(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优先)。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递补调剂
递补、调剂必须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其它岗位(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安排一次集中调剂,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本次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脱产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yjws.cn/)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jrsj.gov.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
附件:1.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