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08:41:5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wen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瑞安人才网
【导读】华图温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瑞安人才网发布: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25名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温州华图微信公众号(wzhuatu),温州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7-88121108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瑞安市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瑞安市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此处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7年至今,我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依然在岗(含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见《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如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聘用岗位分配以工作合同期内服务乡镇(街道)为准,鉴于区划调整的实际,结合目前乡镇(街道)实际编制情况,将飞云街道1名对象调剂到云周街道,马屿镇2名对象调剂到曹村镇,林川镇、湖岭镇各1名对象调剂到芳庄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0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奖励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彩色近照三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取得考试、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核、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考核成绩占60%、考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考核
考核根据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学历、担任职务、个人奖励、民主测评等6项指标进行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年限24分,年度考核32分,学历12分,担任职务10分,个人奖励12分,民主测评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工作年限计分办法。满分为24分。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及留村任职的年限为准,每满1年计3分,不足1年不计分,累计最高分为24分。
(2)年度考核计分办法。满分为32分。以所有年度考核结果为准。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4分,称职的计2分。
(3)学历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计12分,本科计11分,专科计10分。取最高学历计分,多个学历的不累计计分。
(4)担任职务计分办法。满分为10分。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曾经担任过村“两委”正职的计10分,副职的计5分,委员的计3分。取最高职务计分,担任过多个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5)个人奖励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获得奖励(表彰,下同)以具体文件或奖励证书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以来获乡镇(街道)年度综合奖励,得0.5分;获瑞安市级部门奖励,得1分;获瑞安市委、市政府或温州市级部门奖励,得2分;获温州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奖励,得3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奖励,得5分。获部门大学生村官综合奖励的,按同级党委、政府奖励计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按最高分计分,不同年度不同事项可累计计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不纳入计分。累计最高分为12分。
(6)民主测评计分办法。满分为10分。民主测评的内容为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采用集中测评的方式。测评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等相关人员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得分=(A×1+B×0.8+C×0.6+D×0.4)÷(A+B+C+D)×10;其中A为“优秀”数,B为“合格”数,C为“基本合格”数,D为“不合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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