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农村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我市各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
4、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年终考绩在称职以上。
5、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党员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拖欠村集体资金的;
(6)、被“一票否决”情形的;
(7)、其它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经费形式 | 专业要求 |
清江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柳市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
2 | 全额拨款 | 专业不限 |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新市府B407室)
3、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乐清市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经工作的村委会、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签章后参加报名。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单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资格报考的,须提供任命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交纳考务费80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40元,考务费共计80元(请自备零钱)。
4、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新市府B407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11月4日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2、总成绩确定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
六、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同分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乐清官方人才网。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入围名单公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官方人才网。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人力社保部门希望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敬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7—61880873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