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管理经验,综合协调、服务能力较强;
2.具有本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含2018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1983年2月25日后)以下;
3.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4.报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取:①文秘、工程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②具有担任过高校学生会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经历;③具有新闻信息报道、综合文字工作经验;④中共党员,具有综合党建、党务工作经历。
二、报名与录用
1.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一寸报名照片2张;
(5)所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9:00-16:30
3.报名地点: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07室(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月乐西街100号)
联系人:金环、姜小珠
咨询电话:0577-86738478、86769623
4.笔试: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笔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短信直接通知。
5.体检和政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招聘单位成立政审小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政审(包括法院失信审查)。
6.面试:对通过体检、政审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拟定面试人员。
7.确定拟聘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占30%和7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8.如遇各类原因导致主动放弃或体检、资格审查不通过等情况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9.报名及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时,招聘人数按比例减。
三、相关待遇及考核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个人缴金部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工科负责解释。
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