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专业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和社会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不占事业编制)特种设备工作人员5名,其中机电类检验员3名,信息化建设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无听力障碍。
3、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机电类检验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浙江省户籍;持电梯检验师有效证件或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工学学士及以上;
3、专业要求:①本科专业要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相关专业;②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等工学相关专业。
(二)信息化建设工作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从事软件设计开发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9月9日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在上述时间内把报名表、单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学信网)、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80274123@qq.com)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7-88635387/56989030。
2.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对审查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联系,敬请谅解。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满足3:1比例的岗位。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考核方式
在审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四)现场确认
面试完成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待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特检大楼706室。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的体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编外聘用
1.编外聘用以后待遇,按照《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工资分配方案》和百元产值绩效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执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附件: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