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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由
瑞安市教育局联合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毕业生,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
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985”“211”“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正式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转为非专业技术岗位)。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阶段须是师范类);
4.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在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19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7.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 政治、初中历史与社会、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等紧缺岗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四项相关内容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上述第一条第1、2项要求温州户籍,第3至7项要求瑞安市户籍(原籍)或瑞安生源。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9:30-15: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现场(上午9:00先在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集中宣讲)。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大学的还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由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以用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代替)。
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2018年11月17日(周六)前,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18年11月18日,考点设在浙江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5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5分钟。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须在考察阶段提供,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
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附件: 1.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2.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
(编辑:温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