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苍南县司法局指挥中心社区矫正协理员岗位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岗位说明
负责在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开展视频巡查点验,接收、整理、汇总和报送各类文件材料,协助值班干部、值班领导处理处置相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因需要在夜间工作,岗位特殊,建议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1月22日至2001年11月22日);
4.大专及以上学历,苍南县户籍(以2019年11月22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常用软件;
6.符合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司法局四楼408室(苍南县春晖路与老灵宜路交叉口)。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后前往苍南县司法局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及面试:收到面试电话通知后,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接受考核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6.联系人:林秀秀,联系电话:0577-59972681。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苍南县司法局自行组织。根据职位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说明
1.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4.编外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其待遇按照我县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司法局。
附件:
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