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助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专业人才到我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对象及岗位
面向全民事业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专业人才2名(
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在职研究生不在招聘对象范围)。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2019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专业人才计划表》。
二、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组织人事科620室(昆鳌大道555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见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核
平阳县人民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面试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引进(招聘)指标内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体检结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期满后9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面试、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在本县服务期应满5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按上级有关文件及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四)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附件1:《2019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专业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专业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