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联合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面向社会招聘购买服务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A岗位2名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苍南县户籍、男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B岗位2名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苍南县户籍、男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 6 日起至7月 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66号)305室 联系电话:0577-68898320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附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考试、聘用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2.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测试面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体检及政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
四、其他事项
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附件1: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