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14:02:24 温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wen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温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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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是温州大学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 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把该登记表、现单 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 他证明材料等电子或扫描材料在2014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邮箱 ojrs@wzu.edu.cn(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在报名结束5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或者电话 向报考人员反馈初 审结果。通过资格 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大 学瓯江学院(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8号楼207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 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 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 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 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4、报考人员在资格 审查中提交的报 考信息和材料 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 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577-86680897,86680881。
(二)岗位招聘办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分类进行考试。
(1)教师岗位招聘考试
A、笔试(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为 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B、面试(100分):采用说课形 式,测评报考对象的能力素质和相关岗位技能水平。
(2)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
A、笔试(100分):闭卷,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相关岗位知识。
B、面试(100分):以结构化面试等主要形式,测评报考对象的能力素质和相关岗位技能水平。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招考岗位数的1:3比例(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 为体检、考核对象。
3、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相 结合的分数来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根据考试总成绩(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
5、体检、考核参照温州市公务员录用有 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 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大学网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 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8、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大学网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网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温 州 大 学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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