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类别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户籍 | 岗位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联系电话 |
视频监控 | 12人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乐清户籍 | 主要从事视频监控应用工作,有值班安排 | 35周岁以下,计算机相关专业 | 61570870 |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22日至2001年8月22日出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
(四)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请提前登陆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下载打印《乐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本公告公布的报名期间内直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6日至8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乐清市公安局十二楼1203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携带:(1)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3)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4)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退伍军人高中学历无学信网报告需复印退伍证)、(5)银行征信报告(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可以打印)、(6)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7)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在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证明打印-个人参保证明)、(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乐清市公安局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测试。
(三)考试方式
- 体能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8月29日下午(遇雨天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锻炼达标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每项满分为100分。各单项成绩按比例折算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百分制)。
2.面试。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8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
(四)体检、政审
按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体检对象,由乐清市公安局组织政审及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乐清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年人均保障经费5.6万元(含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将社会保险转入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